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2015-11-02 09:11:18 来源:诸城新闻网
钟治海,男,身份证号:370728196309090514,刘峰,男,身份证证号:370782198001020218,宋志刚,男,身份证号:370702197904180312,宋健,男,身份证号:370728197303210217,陈传义,男,身份证号:370728196506280552,陈洪波,男,身份证号:370728196811240012,以上6人自2015年9月24日起连续无故旷工,公司曾发放告知书后仍未到岗上岗,已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联系未果,公司决定自2015年10月20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特此通告。
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30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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