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残疾人总数在570万左右,占总人口的6.15%,涉及1600多万家庭人口。每年新增残疾人约8万人。如何让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系重大,也一直是党和政府坚持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有特教学校147所,在校生28501人,其中,随班就读9287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4.1%,比2013年提高9.6个百分点。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6000元以上,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但特殊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得消息,山东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近日发布。计划提出,到2020年,普及十五年特殊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学前三年入园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残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明显增强。
按照学段分,首先是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随班就读学生比例达到残疾学生总数的60%。完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布局,各县(市、区)每年分别至少选择1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建设示范性资源教室。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以上(含5人)的普通中小学应全部完成资源教室建设。省每年重点支持新建和改扩建6-8所特殊教育学校。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应具备招收所有障碍类型残疾学生的能力, 在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学生教育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市域内视力障碍学生、听力障碍学生全部集中就读。广饶县、利津县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任务;其他未建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有条件的可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转型为培智学校,具备招收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学生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医疗机构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班)。市、县(市、区)进一步完善送教上门制度,统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以及相关部门资源,将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其次,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方面,全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有条件的地区可举办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鼓励各地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高中阶段,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方式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增设高中部或中职部,支持校企合作,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方面,支持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加快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
再次,健全医教康教结合服务体系。县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分别建立完善残疾学生学籍信息、残疾儿童筛查鉴定信息、残疾孤儿信息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依托省级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
此外,还明确: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8000元,已高于该标准的不得降低,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参照执行。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200人拨付公用经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随班就读(随园保教)、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中等及以下教育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
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落实中等及以下学校残疾学生“三免一补”(免杂费、住宿费、书本费,补助生活费)和随园保教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伙食费政策,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落实补助经费。其他补助政策按照义务教育段在校残疾学生标准执行。各学段按照最高标准优先资助普通学校残疾学生,并逐步加大资助力度。
教育,关键是教师。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上,要优先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备,用3年时间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要普遍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程。结合免费师范生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实施“一校一师”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工程,探索“师范教育+医学教育”合作培养特教师资的新模式,定向培养500名特教教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内进行双向选择。
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到2020年完成一轮特教教师全员培训。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要经过省级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按规定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内老办法待遇计发基数。落实自愿到山东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服务年限3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学费由财政给予补偿的政策。对普通学校、幼儿园承担随班就读、随园保教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核定中给予倾斜。普通学校专职资源教师享受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同等的特教津贴。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康教结合工作的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根据特殊教育特点和要求,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单独评价。将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特教班中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教师职称评审范围,拓宽晋升渠道。对发展特殊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表彰。
最后,还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并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张洪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