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诸城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规划局会审同意,决定对以下地块的用地面积和容积率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见表格):
对于以上变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22日
公示单位:诸城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0536-612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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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诸城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规划局会审同意,决定对以下地块的用地面积和容积率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见表格):
对于以上变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22日
公示单位:诸城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0536-6125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