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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潍坊市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的通知

2016-06-30 17:32:09 来源:诸城新闻网

各镇街、市属各重点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年度大中型企业:

潍坊市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范围:本单位已立项拟创作、正在组织创作的文艺类图书、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歌曲、动画电影和电视动画片等门类的重点文艺作品。

2、标准: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作品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中国梦”的时代精神和人们追梦筑梦圆梦进程中的奋斗精神、奉献精神,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体现积极向上向善、求真求美求好,具有呼唤民族精神、凝聚爱国力量、展示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

3、要求:申报人员须填写《潍坊市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申报表》(见附件)(一式10份)并提报作品原件。申报重点作品内容要包括创作题材和体裁、创作的基本思路和计划、作品简介、创作进度和完成时限、主创人员等文字情况介绍获得扶持的重点文艺作品在参演、参展、制作出版时需注明“潍坊市文化艺术创作扶持奖励作品”,并确保在20176月底前完成。

请各镇街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年度大中型企业(由所在镇街、园区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相关申报材料请于77日前报送市委宣传部。

电话:6111066

邮箱:xcb6111066@163.com

附件:潍坊市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申报表

 

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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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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