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诸城市物价局定于2015年12月12日上午9点,在鑫湖机关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诸城市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诸城市物价局拟定了《诸城市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要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城区现行居民用水价格是2014年制定的,价格为3.10元/立方米,2015年10月份,由于潍坊统一上调水资源费,因此,我市居民用水价格也上调0.05元/立方米,现执行3.15元/立方米。
由于我市城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时间短,因此,本次阶梯水价以3.15元/立方米为基础制定,不再重新调整水价。
(二)政策依据 1、《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山东省定价目录》。3、《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
(三)拟定阶梯价格 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山东地区阶梯水量的建议值为:第一级阶梯每人每月2.6立方米,第二级阶梯每人每月4.3立方米,第三级阶梯每人每月4.3立方米以上。我市户均人口为3.4人。因此,我们以户均4口人划分居民每年生活用水量,一二三级阶梯基本水价按1:1.5:3的比例确定。各级水量按年度水量标准计算,执行相应的水价标准。
1、第一级阶梯每户每年12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15元(基本水价每立方米1.85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9元,水资源费每立方米0.4元)。2、第二级阶梯每户每年124立方米(不含)至206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075元(基本水价每立方米2.775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9元,水资源费每立方米0.4元)。3、第三级阶梯每户每年206立方米(不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6.85元(基本水价每立方米5.55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9元,水资源费每立方米0.4元)。4、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及服务设施等,不执行阶梯水价,综合水价每立方米提高0.15元。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参加人性质
1 王玉泉 男 消费者参加人
2 王树德 男 消费者参加人
3 宫厚志 男 消费者参加人
4 惠耀忠 男 消费者参加人
5 赵希春 男 消费者参加人
6 魏茂荣 男 消费者参加人
7 白桂德 男 消费者参加人
8 夏彦德 男 消费者参加人
9 王东泰 男 人大代表参加人
10 孙小波 男 政协委员参加人
11 郭玉玉 女 专家学者参加人
12 董群英 女 部门参加人
13 刘金善 男 部门参加人
14 夏学仕 男 部门参加人
15 付 鹏 男 经营者参加人
16 王明华 女 经营者参加人
17 赵建宗 男 利益相关方参加人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王焕新 物价局主任科员(听证会主持人)
张玉霞 物价局副科级干部
倪 军 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殷明杰 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陈友好 物价局经济师
联系电话:市物价局6320611
诸城市物价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