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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诸城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09-23 09:34:27 来源:诸城新闻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3日至4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诸城市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10日,巡视组向诸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市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诸城的专项巡视,是对我市全面工作的一次系统性“把脉会诊”,是对市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一次精细化“健康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诸城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中肯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诸城市委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在潍坊市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督导下,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贯彻巡视整改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推进整改落实。
    (一)迅速安排部署,凝聚思想共识。6月10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当天召开五人小组会,认真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万志博同志讲话精神,研究整改落实的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6月12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市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班子成员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将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新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动真碰硬抓整改,标本兼治抓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不辜负省委和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市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同志为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领导小组下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工作等4个专项小组,均由市委常委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为成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深刻剖析问题,落实整改方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全面研究梳理,细化分解为4大类11项整改任务和108项具体措施。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对诸城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和《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专项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牵头市级领导以身作则,各责任单位立行立改,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有计划、按步骤、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改。
    (四)坚持开门整改,强化督查督办。印发《转发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对诸城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自觉把整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7月8日,市委召开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座谈会,向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征集推进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21条。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市委重要事项,坚持每周一调度,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难题。从市直部门抽调人员成立2个专项督查小组,专门负责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五)拓展整改成果,着力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对省委第二巡视组所列“问题清单”,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把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出台《镇街(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评审办法(试行)》《诸城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制度,集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议事决策、工作推进、监督约束于一体的党委内部制度体系得到完善。
    二、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市委没有真正从思想深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仅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签了责任书”的问题。
    (1)突出抓好市委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担当起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源头预防、领导支持、表率示范等6个方面的责任。两个月来,市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议、7次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调度会议,听取各专项小组重点问题梳理、整改方案制订、整改工作进展等情况汇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落实述廉制度,主动约谈传导责任,加强协调督促整改。各镇街(园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迅速展开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在《今日诸城》开设“主体责任书记谈”专栏,各镇街(园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说认识、讲体会、谈思路。
    (2)加大支持力度。开展巡视以来,市委每次召开常委会议,都将纪检监察工作列入议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支持市纪委“三转”,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到市纪委开展专题调研2次,现场研究解决内设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等相关问题;严格落实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要求,明确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不得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保证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主业上。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从严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各项规定。
    (3)严格督导检查。印发《关于做好镇街(园区)和市直部门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及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实行“每季一报”制度。各镇街(园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已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了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每年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开展2次专项检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向全市通报。6月份,市委成立联合检查组,对6个镇街(园区)、市直部门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主体责任落实。
     2、关于“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认真,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愿抓、不敢抓、不实抓”的问题。
    (1)树牢自觉履职意识。修订落实《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以及《镇街(园区)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直部门(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负责同志签字背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具体环节。将“一岗双责”内容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学习文件、研讨案例、撰写体会等方式,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300余次。
    (2)突出领导带动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明确要求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及时帮助研究解决问题。7月中旬,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市委常委及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其他市级领导班子成员,镇街(园区)党(工)委书记,市直党建系统党委书记等60人进行了落实主体责任谈话,督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严抓述廉评议工作。制定落实《2015年度市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实施方案》,7月20日、21日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市镇街(园区)党(工)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会议、市党政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会议,市级党政班子成员和镇街(园区)党(工)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现场接受质询或询问,并对述廉对象在遵规守纪、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了民主评议。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3、关于“会议多、文件多的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明确市级四套班子办公室职责,切实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加强会议计划管理。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必须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批准;能用文件、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内容相近、时间靠近、与会人员重叠的会议,尽量合并套开或接续召开,有效压减了会议数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同比减少47.6%。
    (2)精简文件提高质量。认真执行公文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控制文件的规格、数量和质量。可由市委办公室或部门发文的,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发;凡拟发文件内容属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未经充分调查研究,只有原则性意见的文件,或者有关数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文件,杜绝仓促行文,避免一项工作多次行文;内容相近、体例相似、实效允许的公文合并制发,不单独发文。以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同比分别下降23.4%和37%。
    (3)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内网作用,除涉密文件外,公文实现网上发放。以建设“智慧诸城”为抓手,投资80万元改造提升诸城市业务工作协同平台,对涵盖日常办公所需的20个功能模块、80个子功能进行升级,近期将投入运行,逐步扩大公文网上审阅签批。
     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不端正,很多精力用在打造‘盆景’、摆‘花架子’上,有的决策和考核脱离实际”的问题。
    (1)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一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培训。从6月下旬至8月中旬,在市委党校举办12期科级干部“三严三实”专题培训班,通过理论研讨与现场警示教育,对全市14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中轮训。二是发挥党委中心组示范作用。将政绩观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举办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经济新常态下如何搞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等辅导报告5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三是强化革命传统教育。“七一”期间,全市共组织5800多名党员到王尽美烈士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激发推动转型发展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2)创新督查考核机制。一是着力提高督查实效。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立项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每月一次督查汇总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新建续建重点项目、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金融业创新发展、“三八六”环保行动等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实施专项督查,促进了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完善差异化考核体系。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对镇街(园区)考核共设33项指标、比去年减少11项,力求考实考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潜绩”和“实绩”。出台了《2015年度鼓励创新发展提升工作质效考核办法》,引导激励全市上下担当干事、创先争优。三是精简评比项目。除2015年度镇街(园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意见、市直部门单位工作考核意见和《2015年度鼓励创新发展提升工作质效考核办法》外,其他评比事项全部取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一票否决”事项的相关规定,规范“一票否决”事项。
    (3)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修订完善《中共诸城市委工作规则》,推进市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重视调查研究,坚持不调研不决策,明确要求市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今年以来,市委常委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的时间都在1个月以上。
     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有些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欠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敢动真碰硬。‘不干事’、‘怕担事’等不良风气在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的问题。
    (1)深化“作风建设年”工作。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查摆在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敢于负责担当、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出的问题正在整改落实。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出台市级领导联系包靠制度,市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镇街、市属重点园区、部门、社区、学校和党员群众,包靠园区、企业和大项目,主动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2)深化“庸懒散浮”治理。一是集中抓好问题整治。在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42次、警示教育19批次、业务大练兵23场次、法治宣讲18场次,查摆整改突出问题32项,修订规章制度36项。深化“吃空响”治理,所涉及的资金全部追回。二是创新公开评议制度。围绕落实企业宁静日规定和工作日禁酒规定,每年两次对市直部门、部门重点科室站所进行评议。7月份,从评委数据库中随机抽取500名评委对市直相关部门的重点科室站所进行了公开评议。三是从严查处违纪行为。巡视以来,对镇街和市直部门单位开展明查暗访10次,对涉及审批推诿、监管不力、履职失位的3起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5人。
    (3)创新为民服务机制。一是规范服务行为。在政务服务窗口开展“提速增效实打实、群众满意百分百”优质服务活动,深入查摆证件证明多、办理繁、办理难等问题。巡视以来,服务窗口办理各类事项6.3万件。二是创新制度体系。在市、镇街、社区三级为民服务平台建立“首问首办负责制度、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申请人评议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五项制度,制定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咨询服务、群众评议、代办等工作规范。三是提高审批效率。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功能区,积极实施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制度,行政审批提速83.3%。
    (4)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一是深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信访工作的意见》和《2015年度群众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全市1.4万余名干部职工联系31万城乡居户。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入户联系服务2次,开展“领导干部基层群众工作日”活动7次,协调解决群众需求诉求13500余件。二是大力推进“阳光信访”。以实现国家、省、潍坊、我市四级信访部门与16个镇街(园区)、30个市直部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基础,将信访业务纳入网上流转,实现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和结果在网上可跟踪、可监督、可评价、可查询。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轮流到市接访室接访,镇街(园区)及市直部门负责同志随时接访,并通过主动约访、专题接访等方式,面对面听取解决群众诉求。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信访工作问题突出的镇街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相关镇街实施了黄牌警告。
     6、关于“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利用‘婚丧嫁娶’敛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严查顶风违纪问题。出台《关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节礼等“四风”以及“四风”变通变异问题。对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公安局石桥子派出所所长徐光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孟疃派出所所长齐杰向辖区企业收取赞助费等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市城市供排水管理处王守信等3人接受企业宴请、市地税局高玉升等4人接受企业宴请等2个问题严肃处理,给予党纪处分7人,诫免谈话5人。节假日期间,市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成16个暗访组,组织明查暗访220余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个,处理责任人22人,其中纪律处分8人。
    (2)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制定实施《诸城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和《诸城市经济责任简易审计操作规范》,把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内容列入年度计划,实施重点审计。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已对5名领导干部开展离任审计,对2名领导干部开展任中审计。深入开展市直预算部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已对53个一级预算部门进行了现场审计。对大额支出无明细、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车辆使用不规范等七类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个对账销号,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3)严格实施预算管理。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部门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从资金源头上控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二是实施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从严从紧控制行政经费,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三是推行公务卡制度。在市级预算单位中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三公”消费零星购买支出等实行刷卡消费。四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全市各镇街(园区)、部门单位建立起公务用车交通费专项台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的时间、事由、油耗、费用等信息,确保了公车规范使用。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
     7、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查办大要案、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不够,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1)强化监督职责落实。一是定期开展统筹调度。市纪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各镇街(园区)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各镇街(园区)和市纪委各办案组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办案任务落实。二是持续深化“三转”。围绕提高执纪监督效能,按照“三转”要求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实行全员办案,调整后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至3个,从事监督执纪业务的内设机构占总数的54%,人员编制占总编制的40%。对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压减了89%,确保主要精力、人员集中到纪律审查工作中。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践行三严三实、持续深化三转”、“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系列活动,组织全市12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为期3天的封闭式业务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统筹力量执纪办案。一是创新办案机制。成立10个办案组,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派驻组长任组长,54名机关干部参与办案。巡视以来,共立查案件107起,涉及科级干部35件,处分党员干部9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二是加强协作配合。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出台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统筹纪检监察与公检法等部门形成办案合力。三是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在石桥子派出所所长徐光公车私用、孟疃派出所所长齐杰乱摊派、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花园社区发放福利等问题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3)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公众媒体开设曝光台,将拟通报的案件分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等不同类别,采取集中通报、专题通报、个案分析等方式,实施高密度、多频次的公开通报曝光。巡视以来,下发转发案件通报15期,通报典型案件83起。通过《今日诸城》通报典型案件7起,通过电视台《诸城新闻》通报7起。
     8、关于“镇街纪(工)委和纪委派驻纪检组执纪办案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调整充实办案力量。建立纪委常委包靠制度,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分别包靠2处镇街(园区),实行“点对点”指导办案。召开6次镇街(园区)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工作调度会议,督促指导办案工作。规范纪(工)委书记工作分工,一律不再分管其他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到纪检监察工作上。对各镇街(园区)纪检干部配备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摸底,按要求新增配专职纪检干部3名。
    (2)提高基层办案能力。坚持以干代训,建立镇街纪检干部到市纪委信访、审理等科室轮岗锻炼制度,每月安排3名镇街纪检干部参与轮训。强化业务培训,组织14名市纪委办案人员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的业务培训班,组织镇街(园区)22名纪检干部参加潍坊市纪委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组织17名直接办案人员分别到临朐、高密学习办案经验,提高了业务能力。
    (3)发挥派驻机构作用。调整派驻机构职能范围,将99个市直部门单位纳入派驻机构管理,实现了派驻全覆盖。注重制度建设,修订了《市纪委派驻机构巡查办法》,规范和改进巡查工作。建立帮扶机制,6个派驻纪检组分别与3个纪检监察室“结对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办案特长,带动派驻纪检组办案能力提高。严格督查督办,对反映部门单位问题的信访件,原则上由负责联系该部门的派驻组调查处理,共查办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33起。
     9、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在住房等方面捞取好处、为亲属在就业、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私利。对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占用承包地办企业及基层社区党员干部侵占集体财物、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开展重点检查。将“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问题纳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已查处桃林镇下洼村党支部书记王华擅自占用耕地建鸡粪加工厂、诸城市芝灵建筑公司擅自占用密州街道大高疃村园地建混凝土搅拌站等2起违规占用承包地问题,给予党纪处分2人;查处原百尺河镇大仁和东自然村负责人孙功挪用集体资金、密州街道东山社区两委成员陆恩法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贾悦镇北拐庄村负责人张松山套取土地补偿款等基层社区党员干部侵占集体财物、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专项资金问题35起,给予党纪处分54人。另外,积极配合潍坊市纪委查处县级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在住房等方面捞取好处、为亲属在就业等方面谋取私利案件2起。
    (2)强化廉政提醒。制定下发了《市纪委常委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从7月中旬开始,安排市纪委常委与16处镇街(园区)、99个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坚持每月两次向镇街(园区)、市直部门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共发送14次2.8万余条。
    (3)深化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农村基层干部、安全环保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4个不同类型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新上任的社区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7批6000多人次。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原中纪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社长李本纲到我市作了“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辅导报告,对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解读,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
    (四)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0、关于“部分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反映”的问题。
    (1)科学选人用人。一是突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诸城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诸城市干部考察员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诸城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诸城市干部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今年以来主要是对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单位班子和干部进行了调整配备;按照上级有关职务配备的要求,对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调整为由市委常委兼任;对连续两年考核成绩列后3位的2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调整,体现了发展导向、考核导向和用人导向的统一。三是关注现实表现。设立镇街(园区)党建工作督导室,随时了解镇街(园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现实表现。对科级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以及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征求所在社区党组织意见。四是搭建信息平台。建立干部现实表现信息平台,全面收集掌握干部奖惩、信访举报、审计结果等7个模块15个方面的情况,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在岗”。部分科级干部的奖惩情况、计生和治安情况、党校培训评价等已汇总录入信息平台。
    (2)注重培养锻炼。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镇街(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评审办法》,督促基层干部担当责任,创新推动党建工作,评审结果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创新锻炼方式。持续深化机关党员、党员专业服务小分队和城区党支部“三下乡”工作,印发《农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考核办法》,巩固第一书记工作成效。落实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定期报到制度,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每年一次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构建党员干部“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作风建设新机制。三是跟进工作督导。市委组织部成立两个督导组,分别到镇街(园区)对第一书记、党员服务小分队、城乡联建党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定期报到工作以及镇街(园区)党(工)委抓基层组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3)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前期调整的2批干部,市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干部的副部长到有关单位与主要负责人和部分科级干部进行了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解释。在全市科级干部进党校接受“三严三实”教育培训班上,组织部长与每期学员都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
     11、关于“消化超配干部不够彻底,尤其是因2007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而超配的干部基本没有消化。在部分市直部门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清理领导干部兼职取酬不彻底,部分县级退休干部违规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问题。
    (1)及时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5月份,对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安排担任“正、副科级干部”职务科级干部,统一规范了职务称谓,免去正、副科级干部职务、保留原职级。超配的领导职务,已经按照上级要求调整消化到位。市直超配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将按照上级要求调整消化到位。
    (2)规范县级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根据巡视组反馈的情况,市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干部的副部长与有关退休县级干部进行了逐一谈话,讲清有关政策和要求,已规范到位。
    (3)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组织、纪检、公检法、审计、卫计、信访和督查等部门单位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就干部监督工作沟通信息、协调配合。二是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员作用。从离退休老同志、在职县级干部、年度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社区干部、市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选聘干部监督员30名,分别就干部选拔任用、落实上级决议决策、遵纪守法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13条,核实整改5条。三是畅通组织信访渠道。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和信息沟通,通过接访、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收到群众举报和意见建议5条,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3个,形成干部监督工作合力。
    (五)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1)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办理交办信件。对巡视组转交的5批651件信件,市委高度重视,坚持集体处置,全部纳入督办件管理,严格按三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坚持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尽快办理;坚持先易后难,及时查清了结一般性问题,周密推进较为复杂的问题。目前调查核实工作全部结束,发现问题的已经基本办结,两类68件需上报处置情况信件,已严格按要求上报情况。
    (2)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严查违纪违法案件。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从中立查案件6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人,其中,科级8人,其他人员54人。诫免谈话14人,组织处理3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批评教育1人,经济处罚1人。
    (3)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为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了3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一是涉及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整治。由市委副书记刘峰梅同志牵头,巩固涉及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二是群众信访突出问题整治。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作勋同志牵头,以办理省委第二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件为重点,深化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工作。三是建设领域问题整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鞠俊海同志牵头,着力解决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居民房产证办理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一是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未完全根除,部分“四风”问题隐形、变种,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复杂问题,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逐步解决。二是作风建设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欠缺。三是个别领导干部仍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问题,缺乏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基层单位缺乏有效管用的监督措施。下步,诸城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深化整改落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建立台账,逐项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工作,常抓不懈、综合治理、跟踪问效。
    (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大力培育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引导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突出班子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三)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市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促进全市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四)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创新社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通过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五)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通过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以问题倒逼改革创新,靠制度机制保障“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市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六)用好用实巡视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同做好当前工作、实现全年任务目标结合起来,用好巡视成果,将整改成效体现到团结奋进、激情创业上来。科学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持续呈现的经济下行压力,以“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为目标定位,坚持全域统筹、城乡融合、四化同步、五位一体,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巩固经济运行向好势头,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6-12388;邮政信箱:山东省诸城市纪委信访室,邮编:262200(信封上请注明“对诸城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cjwxfs@163.com
    中共诸城市委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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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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