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诸城新闻网 > 新闻 > 诸城 > 要闻 > 诸城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诸城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2014-12-10 10:20:08 来源:诸城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李娟)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我市在市政府礼堂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市领导刘峰梅、刘作勋、王洪伟、张海轶出席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本次活动有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多部门参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宣传画,摆放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了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并通过现场咨询的互动形式回答了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法律问题,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王秀丽

新闻排行

精彩热图

娱乐新闻



关于我们 - 诸城新闻 - 娱乐新闻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鲁ICP备2021025553号-1  主管: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主办: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诸城市和平街173号 邮编:262200 安全狗网站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