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融媒讯(赵成宾)为减轻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我市医保局对“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我市所有公立医院和诸城中医医院)发生的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实行报销新政策。
据了解,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
保障对象需在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两病”诊断证明,然后持诊断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后,可享受如下待遇保障:(1)起付线: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100元。(2)报销比例:低档缴费的报销50%,高档缴费的报销60%。(3)年度最高报销额:高血压300元、糖尿病4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525元。(4)政策衔接:门诊慢性病待遇和“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不重复享受。不明事宜,市民可咨询电话617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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