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无此鸡”,本该用于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的2000只扶贫鸡去哪了?去年11月,这样一条涉及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引起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的注意。
据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查证,2016年乌鲁木齐县畜牧兽医站站长桑某以推广土鸡养殖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为由,申请了10万元的扶贫专项资金。随后以虚报购买韩某公司土鸡的名义支出6.6万元购买3300只土鸡,但是登记在册的只有1300只,2000只扶贫鸡凭空消失。而据桑某交代,这6.6万元扶贫资金被其与韩某私分,就连登记在册的1300只土鸡都是虚假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扶贫鸡”的名义骗取扶贫资金,桑某并不是第一次。2015年桑某也曾申请到10万元用作养殖芦花鸡的推广资金,其中5.25万元购买扶贫鸡的款项,被存入单位私设小金库,而且大量资金被桑某用于个人消费。
虚报购买项目、骗取扶贫资金,直指扶贫贪腐。作为地方畜牧兽医站站长,扶贫资金对于地方困难民众的意义桑某不会不知。但他“故技重施”,三番两次打扶贫资金的主意,实在太过嚣张。因此针对其扶贫“造假”的行为,必须严格问责,控制其蠢蠢欲动的“黑手”。现在,桑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也是咎由自取。
扶贫领域出现的虚假骗取扶贫资金现象,反映的是一些地方对扶贫资金使用及去向的核查并不严格。事实上,我国的扶贫工作,早已从此前的粗放扶贫,全面转向如今的精准扶贫。而精准扶贫,不单单是指精准定位贫困地区和贫困民众,更为重要的就是,让每一分扶贫资金都可以花在刀刃上,使用透明,去向可查。
所以,精准核查扶贫款项,对于遏制扶贫贪腐的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例如此次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查处的案例中,就是由登记册中发现问题,继而对相关财务账目进行调查,最后才牵出虚假骗取扶贫资金的事实。易被动手脚的登记册,不妨成为各地核查扶贫账目的重点关照对象。
2020年之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最为关键的时期。因此在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的同时,更要从杜绝扶贫资金贪腐上用力。加强对扶贫资金的核查力度,让扶贫资金在使用上更加公开、透明,在去向上也可溯可查。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一些蠹虫侵吞扶贫资金,让扶贫资金用在真正该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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