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诸城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综合利用中心、规划事业发展中心会审同意,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容积率和用地性质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对于以上变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5月13日
公示单位:诸城市规划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6—612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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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诸城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综合利用中心、规划事业发展中心会审同意,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容积率和用地性质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