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一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正式启动。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从3月12日开始,山东省委15个巡视组将采取“一拖二”“一拖三”方式,对40个县(市、区)开展巡视。目前,省委巡视组已进驻济南市历下区、青岛市黄岛区、淄博市张店区、枣庄市薛城区、广饶县、龙口市、寿光市、邹城市、泰安市岱岳区、威海市环翠区、莒县、临沂市兰山区、乐陵市、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沾化区等15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其余县(市、区)将于近期陆续完成进驻。进驻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被巡视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传达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提出要求,省委巡视组组长通报巡视任务和工作安排等事项。随后,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议。
巡视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看被巡视县(市、区)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政治生态是否清明、工作落实是否有力、维护群众利益是否到位、管党治党是否严格等方面的情况,突出对省委“工作落实年”要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八大战略布局”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巡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将深入部分乡镇(街道)、村(居),围绕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巡视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省委巡视组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信访的方式、范围和时间。根据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市、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