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款电动车被判不合格
据介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不得高于40公斤,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
监测显示,“都市风”、“永久”、“yadea雅迪”等10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总体判定为不合格商品,主要问题是最高车速超标、整车质量过重、鞍管安全线、把立管安全线、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爱玛”、“新日”、“木蘭”这3款电动车的部分型号虽然整体判定合格,车重和车速符合标准,但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3款车不许在京销售
北京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只有符合要求的电动车登记进入目录后,才能允许在北京市场销售。据了解,此次市工商局已把上述13款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从北京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再允许在京销售。
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可登录市工商局网站查询退市名单。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型号是否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不购买超速超重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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