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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规范提升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经营

2017-08-02 09:43:18 来源:诸城新闻网
加强监管 完善机制 提档升级

  本报讯 (记者王亚丽 通讯员马宗强)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三小”自律水平,促进“三小”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对“三小”进行规范提升。
  切实加强“三小”监管。掌控监管底数,将辖区内所有“三小”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三小”数量及类别,对未登记备案“三小”进行动态管理。依法开展登记,依法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工作,及时将登记信息告知镇街(园区),及时接收食品摊点备案信息,建立辖区内食品摊点动态名录,做好对“三小”登记备案信息的动态更新。强化监督检查,将“三小”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强化监督抽检,将“三小”监督抽检纳入日常抽检计划,确定监督抽检重点,特别要加大对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食品小作坊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原料和“两超一非”等问题;小餐饮使用超过保质期或非食品原料、超范围经营食品、卫生条件脏乱差等问题;食品摊点销售无合法来源和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三小”的登记、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发布“三小”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完善“三小”规范机制。完善“三小”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三小”监管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和流程,采取动态监管、错时监管、有因监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完善手段,加强监管。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三小”主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按照一坊一档,一店一档,一摊一档的要求,建立“三小”信用档案。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三小”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引导“三小”提档升级。引导规范经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与有关部门配合,引导“三小”进入集中经营街、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生产经营。鼓励开办“三小”集中生产经营场所,对“三小”进行集中管理。鼓励“三小”成立自治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实施良好质量管理规范,对达到许可条件的及时予以许可发证。引导示范创建,积极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或食品摊点示范街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支持示范街争创“食安山东”品牌。
  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对“三小”进行规范提升。力争三年内,“三小”全部纳入管理,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达到六项标准。“三小”布局更加合理,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三小”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更加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确立,“三小”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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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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