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精神卫生法历经27年,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精神卫生法共七章八十五条,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都做了明确规定。
精神卫生法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给予了特别关注和切实保障,宣示了精神障碍患者享有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劳动、医疗以及同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精神卫生法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病历资料等信息予以保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患者,不得非法限制患者的人身自由。同时还确立了患者获得救治,知情同意、司法救济等权利的具体制度,并规定了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改变歧视患者的社会现象,对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精神卫生法视野开阔,不仅关注精神障碍患者,而且注重促进公民心理健康。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并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学校、医务人员、监狱等场所,社区家庭、新闻媒体、心理咨询人员等在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方面的责任。
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人民心理健康水平,对加强心理健康,促进精神障碍预防工作,引导公共关注心理健康增强心理健康意识,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提高整体健康水平,推动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丁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