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体育彩票公益金对群众健身休闲消费予以补助。在医保基金结余比较多的地区,开展医保卡用于大众化、基础性健身消费试点。
继续推动省内大型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地方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提供包括国民体质监测、群众体育活动等高质量公共服务。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区域,重点建设一批球场、健身步道、登山步道、体育公园、沿河沿湖健身带、健身器械场地、健身房(馆)等社区健身休闲设施。
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培育城市马拉松、滨海马拉松、仙境海岸自行车环海骑行赛等体育休闲赛事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体育旅游赛事和基地。丰富赛事衍生产品,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会展、娱乐、餐饮、住宿等领域联动发展。
以户外运动基地、体育旅游基地和体育健身休闲综合体为重点,扩大相关领域消费供给,提升服务品质,延伸价值链条。加快体育休闲旅游俱乐部建设,支持引导健身俱乐部规范化、标准化、品质化发展。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高端化,积极发展智能运动装备、智能场馆、可穿戴设备等运动装备的制造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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