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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全力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

2017-03-22 09:18:11 来源:诸城新闻网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落实人才强市战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本网讯(韩淑文)全市三级干部会议召开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组织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层层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部门职责,以服务“三区一城”建设为目标,持续改革创新,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干担当,激情创业,奋力争先,不断开创全市转型发展新局面。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认真研究经济结构性改革对就业的影响,完善失业预警机制,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积极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行业性规模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根据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用工缺口的实际,每周四固定举办人力资源招聘会,组织80家以上企业与会招聘,为企业提供用工5000人以上,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以内,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个人、企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我市涉农特色产业,面向镇街打造一批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园区)。开发社区服务领域公益性岗位,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和基层创业。对涉农产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自主创业人员,优先落实贴息政策,全力支持和推动农业发展。
    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在创建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基地)方面实现新突破。依托潍坊创业大学诸城分校(龙城创业学院),重点面向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初创小微企业创业者、大学生和失业人员等群体,分层次开展创业培训,提升企业经营人员素质,全年培训各类人员10000人次以上。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强化扩面征缴,在扎实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的做好未参保人员的扩面工作,特别是要以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在城乡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外来人员为重点,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实现城乡社保一体化发展。
    提高社保经办水平。全面推进“电子社保”建设,争取财政支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三化”管理系统。积极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推广电子档案信息系统应用,努力在树立服务形象、简化办事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方面实现新突破,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全面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按照“安全、高效、规范、有序”的目标要求,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行为,维护基金运行秩序,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积极推进医保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实现监管信息系统的本地化、精准化和实用化,形成“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追责”的医保监管模式,确保城乡居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到位。
    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开展招才引智。在充分发挥5处海外人才工作站作用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对接青岛的安排部署,依托集中招商活动,深入开展与青岛对口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引进高端人才,年内依托国内一线城市的诸城商会设立3处以上人才工作站。充分发挥诸城市人才发展促进会的优势和作用,为吸纳培育高层次人才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制定落实“龙城英才工程实施计划”的具体推进意见,开展一次全国性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招聘活动。全年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400人。
    搭建招引人才平台。组织评选我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首席技师80名以上。以信得科技和大业集团为目标企业,至少新设1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享受国务院特贴的高技能人才泮月华为重点依托,力争在福田公司奥铃汽车厂设立我市首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强化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范围,组织实施“金蓝领”项目培训和“千名青年技师素质提升计划”,不断深化校企合作,积极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600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管理服务方法。以省厅确定我市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唯一县级试点市为契机,制定出台两年创建工作推进方案,积极探索,服务下沉,主动介入,分层次,划类型,探索小微企业“楼宇集聚型”、“商贸集聚型”、“园区集聚型”、“社区集聚型”、“城区分散型”和谐劳动关系新路径,采取政府部门宏观协调和监督、企业授权委托、第三方积极参入的小微企业“全托式”管理服务新模式,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诸城样板”,努力形成职工支持企业、企业关爱职工和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完善用工动态监管。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动态监管机制,不断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加强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深入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制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全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深入实施“派出庭”制度,在劳动争议密集多发的镇街(园区)、企业再设立劳动人事争议派出庭和巡回庭3处以上,就近开展调解仲裁工作,确保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以网上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急查处为重点,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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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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