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职能理顺”关。将职能理顺放在首要位置,结合当前各部门工作实际和改革发展需求,以本部门法律法规规定内容为主要依据,以上级市对口业务部门“三定”规定为参考,认真梳理了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结合近年来部门之间的职能调整工作,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和职责重点,及时补充完善了增加、取消、划转、下放等职责调整的事项,对部门主要职责重新进行科学界定。
严把“内设机构”关。根据优化调整原则,积极推进大科室制,整合内部业务相近的科室,合并职能较少、任务较轻的科室,重点加强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审批服务科,推动建立了部门内设机构新体系,不断强化“以专业业务提升行政效能”氛围营造。
严把“人员编制”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工作要求,严格人员编制核定标准、优化领导配置,通过优化结构、简化程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办事效率等内涵式改革方式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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