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周显江)11月9日上午,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206国道执勤时,远远就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满载货物由北向南行驶过来,车厢内装的货物非常多,远远超过了其车身,过往通行的车辆则纷纷躲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勤民警见状,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
经检查得知,该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赵某今年66岁,当日上午他从高密购买货物之后驾驶三轮摩托车沿206国道行驶准备回家。驾驶员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三轮摩托车也没有号牌,更未购买保险。随后,执勤民警在对赵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赵某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民警提醒: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本身安全性能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由于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事故,理赔十分困难,权益难以保障。鉴于此,从保护自身安全和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出发,希望市民自觉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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