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倾听。倾听是贯注的关键,也是心理咨询的核心。心理咨询条件下的倾听,不同于一般社交谈话中的聆听,它要求心理咨询员认真地听对方讲话,认同其内心体验,接受其思维方式,不可以像在日常谈话中那样随意插嘴或任加是非评论乃至争辩。它要求心理咨询员在听对方讲话的过程中,不以个人价值观念来评价当事人的主述(除非涉及法律等问题),并以贯注地积极表示来表现心理咨询员对当事人内心体验的认同。倾听并不是要心理咨询员放弃个人的信念与价值观,而是要让他学会兼容并蓄,学会从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并学会在不放弃个人信念与价值观的条件下,接受他人的信念与价值观,并做出由衷的同感反应。
三、沉默。心理咨询既是听与说的艺术,也是沉默的艺术。沉默可以是尊重与接纳的表示,也可以是自我反省的需要。沉默的意义在于给当事人提供充分的时间与空间来反省,思考其个人成长的过程。心理咨询要求咨询员首先置身当事人的境地当中,然后再帮助他认清其成长中的障碍,寻求自救良方。这都要求心理咨询员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多听、寡言、学会以沉默来传达对当事人的贯注和尊重,以强化他自我剖白的愿望。
沉默一般具有两个功能,一个是暗示功能,一个是同感功能。前者通常表现为对当事人的讲话及其停顿不做言语回应,以暗示对方继续讲话;后者则通常在当事人讲述精神创伤事件或做深入的自我剖白时,以沉默来确保其自我宣泄与反省的时间与空间,并表现出咨询员对当事人此时此刻心情的由衷理解。
四、宣泄。指当事人将淤积已久的烦恼情绪与精神苦恼倾诉给心理咨询员的过程。它是一种发泄痛苦的方式,可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精神解脱,使他感到由衷的舒畅。宣泄是使当事人自我认识与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它需要心理咨询员以贯注、倾听、沉默等手段来促进、强化当事人的情绪宣泄过程,以增进心理咨询员对当事人的同感及后者对前者的信任。宣泄不仅可以使当事人倾吐内心的精神压抑与困惑,还可以使心理咨询员深入了解当事人所面临的困难与挫折的滋生条件与过程。从这层意义上讲,宣泄是心理咨询的必经阶段。没有宣泄就不可能有深入的自我剖白。宣泄是自我认识与自我成长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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