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会有关人员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18名,其中:消费者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3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1名。(二)旁听人:3名。(三)新闻媒体:每家新闻单位限一人。
二、听证会有关人员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如报名人数不足,委托潍坊市或诸城市消协、人大、政协推荐;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听证参加人由潍坊市物价局或委托诸城市物价局聘请;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经营单位和相关单位推荐。
旁听人和新闻媒体工作人员自愿报名、随机选取。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4.热心公益事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5.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参加会议;6.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新闻采访资质;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1.电话报名:诸城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6320611;潍坊市物价局价格调控科:8090821。2.网上报名:请将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联系手机、电子邮箱等发送至zcjgtk@163.com。3.现场报名:诸城市府前街59号鑫湖办公楼诸城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0楼西区潍坊市物价局价格调控科。4.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1日。5.注意事项:本次听证会举行地点为诸城市区,听证会参加人自愿报名、自行抵达,组织方不统一安排交通往返事宜。
特此公告。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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