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潍坊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6]20号),根据通知精神,我市教育局安排12个检查组,对全市民办教育培训学校进行了安全管理大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办学地址不符合规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管理不规范、教学质量及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现通报如下:
1.位于繁荣路新天地大厦A座7楼的“红黄蓝美术教育”和“炫舞舞蹈艺术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存在办学地址选在高层建筑、假冒教育局审批的名义印发招生广告虚假宣传、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教学质量及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2.位于位于繁荣路新天地大厦A座9楼的“育杰艺术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存在办学地址选在高层建筑、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教学质量及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3.位于龙都街中段学府园门口沿街房的“阳光教育”、位于龙源街金地翰林沿街房的“北京马承英语”、位于西关大街中段的“诸城市一星教育培训学校”、位于龙都街南段的“诸城市希望少儿美术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明诚校区”、位于兴华西路诸城一初中大门东侧的“红黄蓝美术教育”和“晓雯音乐学校”等培训机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存在管理不规范、有消防安全隐患、教学质量及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各学校要通过学生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以上非法办学机构的违规情况告知学生及家长,提醒学生不要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学习,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诸城市教育局
二O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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