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市属各重点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近期,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调度全省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情况的通知》,为做好我市重点文艺作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精神和人民生活,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能够代表这一创作周期本地、本部门单位文艺创作生产最高成就和水平的作品。
二、时间范围
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由我市创作单位、创作人员(或以我市创作单位、创作人员为主)创作生产并首次演出、播映、出版的作品。
三、作品门类
共六项:戏剧(含舞台旅游演艺作品),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文艺类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
请各镇街、市属各重点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并于8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调度表(见附件)电子版发市委宣传部研究室,电话:6111066,邮箱:xcb6111066@163.com。
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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