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条规要学深悟透。《准则》和《条例》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内在要求。一方面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另一方面侧重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两者刚柔相济、相互配合。作为党员干部,不但要原原本本学,熟知要义,而且要学深悟透,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保持对党纪党规的敬畏之心,绝不能妄议中央,绝不能散布与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相悖的言论,时刻用道德和法度规范自己的行为。
主体责任要落细落实。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践行者、维护者。要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到哪里。要牢牢把握《准则》这个执政党道德宣示的高标准,充分运用《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刚性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地生根,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执纪问责要动真碰硬。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就是要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手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用起来。同时,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早提醒、及时告诫、耐心教育,帮助干部悬崖勒马。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在抓执行上出硬招、动真格,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防止“破窗效应”,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记者王槐德 通讯员刘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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