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市属各重点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潍坊市将于近期开展潍坊市“百名理论人才” 推荐选拔工作,为做好我市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标准
1.推荐范围主要是: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研究的人员,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人员,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人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宣讲和管理人员等。
2.被推荐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三贴近”原则,积极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勇于探索创新,科研成果突出,并具有进一步培养提高的潜能;坚持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组织本领域和相关领域人员集体攻关;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推荐办法
各镇街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推荐本地、本单位的人选。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掌握。各单位推荐的人选,须填写《潍坊市“百名理论人才”推荐表》(一式3份)。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以一并上报。
三、其他事项
请于7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委宣传部研究室。电话6111066,邮箱xcb6111066@163.com。
附件: 潍坊市“百名理论人才”推荐表
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