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诸城新闻网 > 信息 > 其他信息 > 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2016-03-23 09:25:59 来源:诸城新闻网
 我单位职工姜秀鹏同志,性别男,身份证号370728196701110217,于1987年7月到我单位工作,工作岗位为技术员,劳动合同期限为10年(自201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8月31日止)。
   现因姜秀鹏同志连续旷工未办理任何手续,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决定自即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决定。
            山东高强紧固件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王秀丽

新闻排行

精彩热图

娱乐新闻



关于我们 - 诸城新闻 - 娱乐新闻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鲁ICP备2021025553号-1  主管: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主办: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诸城市和平街173号 邮编:262200 安全狗网站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