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去库存 调控再宽松
“去库存”是我国今年的五大工作之一,今年已经过去两个多月,这期间楼市宽松政策不断出炉。央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连番上阵出台宽松政策,这不由让人想到了2008年的楼市……下面,就请您跟我一起,回顾2008年以来的楼市调控政策。
宽松:
2008
·首套房房贷利率七折
·营业税征收期限从5年改为2年
·营业税征收由全额征收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2014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购买第二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首套房贷利率最低七折
2015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最低40%
·营业税征收期限从5年改为2年
·不限购城市首套房首付款比例最低25%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
·限外令松绑,有资格的境外机构和个人可在中国境内购房
2016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2月19日联合公布的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不限购城市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最低三成
·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
收紧:
2006
·购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营业税
·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007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
·90平方米以上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
2010
·允许地方限购
·严格二套住房贷款管理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第三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大幅提高
·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商业银行可暂停发放三套房贷
2011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2013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商品房限购政策扩容至中西部城市
·二手房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