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宣教引导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加强法制培训宣讲,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日常学习、任职培训、年度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培训必讲,考试必考,促进税收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近年来,各类执法业务培训人均达4次以上。同时,把“12·4”法制宣传日、网上在线答疑等法制宣传形式固定下来,对纳税人定期开展普法宣讲和辅导。深化执法风险教育,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推进执法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制度化,每年邀请纪检、检察部门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定期开展“规范执法就是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大讨论,增强防范意识。
完善权力运行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制定税务行政操作指南,规范审批权运作。从规范行政审批入手,编制形成《税务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操作指南》。区分审批备案事项风险等级,分别明确操作步骤,压缩审批流转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成立税收执法委员会,规范重大执法权运行。制定实施了《税收执法委员会工作办法》,成立由局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的税收执法委员会,实行集体审议。修订完善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明确相关环节的流转程序及衔接,规范了重大案件执法权行使。
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保障权力依法行使。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建设。制定下发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了税收执法检查归口管理和首查负责制度,利用执法信息管理系统、预警评估系统等信息,定期分析、及时督察“两权”运行和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年初对重点工作分解立项,定期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推行交流轮岗,加强执法人员动态化监督。针对基层分局长、税收管理员、稽查员和其他行政审批岗位等执法风险较高的岗位,制定了《基层税收执法类岗位交流轮岗制度》,降低了执法风险。国税局还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参加行风评议、行风热线,有效引入社会监督力量,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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