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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两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问题

2015-12-28 09:38:57 来源:诸城新闻网

      本网讯 (吉者)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市纪委通报两起十八大以来农村基层干部违纪问题,分别是:
        百尺河镇水泊社区陈建利等违纪问题。2015年1月至3月,百尺河镇水泊社区中水泊经联社集体收入部分未代管,入村集体账后用于村内支出,坐收坐支,违反“三资”管理规定。分别给予社区党总支委员、中水泊村负责人陈建利,中水泊经联社会计王金忠党内警告处分。
        林家村镇正大社区王金新等违纪问题。正大社区北潘家庄村近年来将部分集体收入不如实登记村集体账,账外用于村级开支。其中,2013年以来部分收入直接用于村级电费、办公费、报刊费、清理“三大堆”等支出。2015年2月,收支村民自来水费未如实登记村集体账。分别给予正大社区“两委”委员、北潘家庄村负责人王金新,北潘家庄村会计王金录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两起违纪问题,是十八大以来农村基层干部无视纪律、不守规矩、不知敬畏的典型案例,问题虽小,但决不能姑息。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广大党员干部要认识到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制度是廉洁履职的保障,讲纪律、守规矩,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从小事小节做起,从“老惯例”“老做法”改起,端正态度,认清形势,克服不以为然思想,加强党性修养,既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又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养痈遗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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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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