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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党治党必须“全面”和“从严”

2015-12-18 08:59:24 来源:诸城新闻网

■ 学习《准则》《条例》解读之二

 

管党治党必须“全面”和“从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表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一些新的实践成果也还没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扎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必须“全面”和“从严”的要求。
  重新修订两项法规,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这首先体现在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监督制约范围。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作为拥有87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从严治党只是管住“关键少数”还远远不够,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才是重构政治生态的“良方”。规范对象“全覆盖”“无例外”,本身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绝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存在。
  新修订的《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新修订的《条例》也对原有条款中不少违纪情形只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做出调整,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规范领域和内容的“全覆盖",体现了两项新修订法规的全面性。
  规范对象和领域的拓展,既是“全面”,也是“从严”,反映出党内法规制度正日益完善。新《准则》不仅将对党员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要求固化为制度,对他们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同时也对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每一条都考验着党性和担当。
  对广大党员来说,全部被纳入规范对象,这本身就是一种震慑,意味着制度笼子越收越紧、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廉洁自律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纪律标尺的刻度越来越精密,实际上体现了管党治党的维度越来越全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越来越健全,必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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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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