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徐卫华
记者王槐德 通讯员 林贵清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折不扣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近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徐卫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提高认识,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适应新形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牛鼻子”,也是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转型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要强化“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树立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应尽之责、份内之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总体布局中。
突出重点,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实效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当好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完善体系,强化履行主体责任的整体性。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断完善“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找准廉政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