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14年度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可申请自谋职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4年冬季退役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初级士官和2015年春季转业的士官,已到诸城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的,均可申请自谋职业。已选择自主就业和通过人社部门和中央及省直属单位安置的人员(包括合同制)不能申请。
2、凡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须在2015年11月27日下午5:00前持身份证和退伍证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张二寸近期彩色照片到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申请报名。对经批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费。
特此公告。
诸城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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