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击重点: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二、凡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主动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执迷不悟或继续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毒品违法犯罪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对积极举报揭发或主动扭送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并予以奖励;为破获重大毒品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予以重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0536-6155923 1396479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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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公安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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