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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配备农商宝的公告

2015-06-24 09:27:40 来源:诸城新闻网

 尊敬的广大客户:
    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为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诸城农商银行在广大城乡社区设立“农村金融社区服务点”,全部配备金融服务机具——农商宝。为维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款项实时入账,业务全部现场办结
    诸城农商银行委托当地思想品德好、个人威望高的居民担任服务点金融服务机具管理员---农金员,业务操作流程如下:
    存款业务:客户办理转账存款业务时,把现金交给农金员;农金员清点核对无误后,当面利用农商宝转账功能,从其个人账户中把等额资金转入客户银行卡或存折账户中,实时到账;客户必须现场核实交易结果,确保正确无误。
    取款业务:客户办理转账取款业务时,当面利用农商宝转账功能,从其银行卡或存折账户中把拟取款金额转入农金员个人账户中,实时到账;农金员将等额现金交付给客户,双方必须现场清点核对,确保正确无误。
    转账业务:客户根据农商宝操作提示,自助或在农金员协助下实现银行卡或存折之间的转账;银行卡或存折账户内的活期转定期,定期转活期业务。该类业务与农金员个人账户无关。
    为避免出现差错,广大客户办理业务时,必须当面依托农商宝现场办结,现场核对业务结果,确保正确无误;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在此明确:农金员无权接受任何客户委托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储蓄存取款业务!无权以农商银行的名义办理任何贷款业务!
    二、明确“五个严禁”,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农金员必须遵守“五个严禁”:严禁向任何客户“打白条”(借条、欠条、收到条、证明等);严禁接受任何居民委托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储蓄存单业务;严禁参与民间借贷;严禁掌管他人银行卡、存折及其账户密码;严禁散播虚假金融信息和不当言论。
    友情提示:银行营业网点签发的印章齐全的银行卡、存折、储蓄存单是客户在银行办理储蓄存款的唯一合法凭证,其他任何凭证均属无效凭证。广大客户办理业务时,一定要认准“农村金融社区服务点”牌匾和“农商宝”金融电子机具(见下图)。
    欢迎社会各界对诸城农商银行及农金员的服务和行为进行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农村市场部):  0536-6073209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
    0536-6189888              

       诸城农商银行
           2015年6月

 

农商宝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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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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