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的公告
2015-06-10 09:02:49 来源:诸城新闻网
诸城仁菲隆制衣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卢启娥申请你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诸劳人仲案字【2015】209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答辩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限你单位于庭审后7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诸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李杰欣
关于我们 - 诸城新闻 - 娱乐新闻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鲁ICP备2021025553号-1 主管: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主办: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诸城市和平街173号 邮编:262200 安全狗网站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