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将出台
按照《意见》要求,我市鼓励和支持农村、外地人员来潍购房,凡购买我市商品房的农村及外地人员,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为购房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当地城镇居民户口及户口迁移手续。
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通道,依市场供给保障性住房,对于公租房等保障性房源,采用集中采购、租赁现房及货币补贴等方式解决,不再组织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鼓励房屋征收现房安置及货币化补偿。
我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降低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144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放宽首套房认定,对已拥有一套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住房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时,享受首套房公积金优惠。
《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适用于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综合保税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相关部门在本《意见》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印发具体实施细则。
简化审批并放开各类中介服务市场
简化审批前置条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开展并联审批和跟踪监管,相关部门按流程办理,在非区域性技术评价范围内,简化审批前置条件。
放开全市环评、能评、水评、安评等各类中介服务市场,开发企业可面向全国招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各项评估,各审批及立项机构对相应评估结果必须予以认可;对建筑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项目,不再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由气象部门直接出具雷电防护等级参数;对坐落位置不涉及湖泊、河道、水库等严重水土流失区域的建设项目,取消水土保持前置审批。
放开招投标市场,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可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服务及建筑施工和建设监理的发包方式,自行决定是否进入有形市场进行交易。
放宽预售条件,对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取消“政府控房”政策,对原政府控房全部解控。对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的预售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时不再需要土地解押,将抵押权人签署的书面认可意见附在预售许可申报材料中即可办理。
规范市场秩序,开展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物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严惩重罚存在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的建筑企业、存在无资质开发、违规预售等行为的开发企业和存在企业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物业企业。对违规企业在资质升级、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给予限制,问题严重的给予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清出市场。
部分购房者认为时机已到准备看房
奎文区西上虞小区居民韩女士表示,她去年年底就想买一套改善性住房,但仔细了解楼市情况后,认为时机不太合适,就一直没有出手。“因为我要买二套房,所以首付比例会比较高,手里的资金也有点紧张,就一直观望。”韩女士说,现在按照市里新出台的《意见》,虽然她名下已有一套房,但因为当初购房时未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时,可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她打算近期再去看几个心仪的楼盘,争取早日成交。
在坊子区一家企业上班的张先生老家在青州农村,因为刚刚来到潍坊工作,所以面临着买房的刚性需求。“在潍坊买房就能办理当地的城镇户口,这还是很有诱惑力的。买上房子之后,老婆孩子也都跟着成了城里人了。”张先生说。
缓解供大于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意见》的实施,将有效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城市建设品质。
潍坊市房地产营销策划协会会长隋钢表示,《意见》中关于鼓励支持农村、外地人员来潍购房的规定,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市住房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长期以来,潍坊的住房市场一直处于供大于求的形势,这次《意见》鼓励支持农村、外地人员来潍购房,就相当于为我市的住房市场新增了一大批客户人群,加大了客户供应量,对于住房市场的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隋钢说。
同时,对于《意见》中关于对已拥有一套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住房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时,享受首套房公积金优惠的规定,隋钢则认为,这项政策将会对很多潜在购房者起到比较实际的影响。
“很多人因为条件不符合而没有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没有享受到其中的便利,随着现在新政中相关政策的调整,对于那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潜在购房者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消息。”隋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