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培训、监管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明确畜禽屠宰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年初市畜牧部门与全市38家畜禽屠宰企业签订了《畜禽屠宰企业动物卫生责任书》、《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落实了畜禽屠宰企业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畜禽屠宰企业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目前,外贸、得利斯建立了自己的化验检测室,并且已取得省质监局的计量资格认证,其它企业也都根据各自情况建立自检工作制度和自检工作记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已完善了“瘦肉精”的检测规程,并与生猪供应商签订了1300余份《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
健全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市畜牧部门根据动物防疫条件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要求,全市所有畜禽屠宰企业必须健全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对场内出现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填写《无害化处理通知单》、《无害化处理确认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相关记录,从而确保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能够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已处理病死猪1195头,禽145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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