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快质量强市建设,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经诸城市人民政府同意,诸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公开征集诸城市“城市质量精神”。
一、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诸城市的城市特色和质量建设的理念、价值观等。围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主题。
2、内涵:要立足质量,体现诸城特色的质量文化内涵、传统和理念。
3、格式:要求文字简洁、寓意丰富、朗朗上口(原则上不超过20字),便于宣传,同时需提交文字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500字。 二、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
三、征集方式
1、征集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2、征集作品请注明作品、释义、作者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并标明“诸城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方案”字样。
四、评审方式
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经市政府批准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励方式及说明
1、本次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0名;参与奖若干名;
2、城市质量精神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参与奖奖励纪念礼品一份;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5、经采用的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6、获奖信息将在中国诸城或诸城信息港等网站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
7、本公告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诸城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李锴
联系电话:6212429,15063649178;
电子邮箱:zclikai420@163.com;
邮寄地址:诸城市繁荣西路53号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262200
诸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