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按新国标的要求全面开展工作
本网讯 (记者孔繁亮 通讯员高聪)日前,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简称国标开业条件)已正式实施。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按新国标的要求全面开展工作,落实维修业户的机构、人员、场地和设备、制度,严厉打击无证修车、超范围作业、不按作业规范作业的违规行为,对安全工作要求不达标的,坚决取缔,提高维修行业的整体素质。
新版国标开业条件将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由原先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自1月1日起,所有新申请办理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及道路运输证的企业,一律按照新版开业条件标准进行企业许可。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予以许可。对于符合原有许可条件、已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维修企业,准予继续经营。此外,新国标还增加了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价格标准等要求,大大提高了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服务水准。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