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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七条”可否按耐住教师的欲望与冲动

2014-10-14 09:20:14 来源:华龙网

    教育部9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并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新闻链接

    “禁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是《意见》当中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六门板斧”中惩处里的一个小点,但就是这点“桃色”,毫无疑问地成为众多媒体关注与传播的“焦点”,仅从部分媒体的标题就可以得到验证:教育部“红七条”打叫兽 师生恋以后别再随便谈;教育部划高校师德“红七条”,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被严惩;教育部列高校教师“红七条”: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

    与此同时,各方的评论也是“精彩”纷呈,有说雷人的、有拍手点赞的、有质疑蒙羞的、有担忧落实的,大家想说的实在是太多了,这从侧面也反映出高校这个“象牙塔”里面的积弊真不少,从剽窃丑闻到招生腐败,从违规兼职到桃色丑闻,高校“上头条”的次数和频率显著快速增长,舆论的指指点点在所难免。而这次教育部针对高校教师师德出台的“红七条”,可否按耐住教师的欲望与冲动?在肯定其良好初衷、在乐见其成的同时,同样不免要打个问号。

    在高校的教学、科研、招生、评优、作业辅导等诸多环节之中,教师都有机会向学生“下手”。电影《手机》里有句台词:房间是开了的,还是怕麻烦。当前正是社会变革转型关键时期,少数高校教师抵挡不住各种诱惑,不怕“麻烦”,出现了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甚至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情况,抹黑高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为情与法所不容,为人所不齿。

    应该说,对高校教师师德的规范,既有多年来施行的《教师法》,也有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辅佐,损害学生利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等行为,这些原本应是高校教师们的常识、常情、常理,还要用“红线”“警钟”不断去重复强调,到底是主管部门没“教育”好,还是高校老师没认真学好,抑或是高校环境让他们底线没有守好?

    常言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今年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欲受人尊,必先自尊;欲受人重,必先自重。要在社会上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教师师德需先行! 作者:程正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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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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