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2014-10-10 09:00:47 来源:诸城新闻网
山东润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名:山东锦源百仕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李晓军、丁孝合、赖忠亭、王玲玲、李巍五人,无故旷工达一年之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特决定与以上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自本公告之日起,请上述五人到山东润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一周内未到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声明。 山东润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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