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关系通知书
2014-07-16 09:28:58 来源:诸城新闻网
闫晓峰:身份证号:370728197509250812根据2012年3月1日我与你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规定,租期已于2014年3月1日届满,但你至今仍未提出续签租赁协议,也未交纳租金,仍占用该房屋,为此,我特通知你交纳2014年3月2日至今所欠租金,并于通知之日起5日内搬离,逾期我将该房屋另租他人。
特此通知。
通知人:李洪勋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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