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鞠汉廷和奶奶郑桂臻分别于今年6月和2月份去世,生前交给我关于爷爷姓名登记的房产遗嘱2份和关于流动资产的遗嘱1份,我决定接受爷爷奶奶所立遗嘱中坐落在诸城市东武古城中区6号楼2单元102号和北区7号楼4单元602号这两处房产及其他相关拆迁收益,同时接受爷爷奶奶遗嘱中给予我的所有流动资产和其他财产。
另外爷爷奶奶2013年6月16日曾交给我一份《关于我和老伴与解海强房产纠纷的授权和日后处理》的授权书,该争议房产登记姓名是我奶奶郑桂臻。在古城子拆迁过程中两老发现解海强以我奶奶的名义侵占地皮并违法签订了拆迁协议,因此产生了纠纷,至今该房产仍未抓阄。爷爷生前交给我一份关于与解海强存在争议房产的遗嘱,我决定接受爷爷奶奶授予我的对该纠纷房产的一切授权并接受遗嘱中在该房产纠纷解决之日后取得的所有收益及所得。
特此声明。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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