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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结婚五年没怀孕 遭到丈夫毒打肋骨被打断

2012-11-26 09:59:09 来源:转载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目前,家暴的受害者多为中年女性,她们面对家暴,往往因为担心孩子、爱面子或者没有经济来源而选择逆来顺受。对此,专家提醒,家暴远非“家务事”,属于犯罪行为。女性在第一次遭遇家暴时就应该及时反抗,逆来顺受只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

 结婚五年没怀孕频繁遭到丈夫毒打

 近日,烟台“12338”妇女维权热线接到一个求助电话,一名年轻女子哭着说她一直遭受家暴,她叫蒋静,今年34岁,5年前嫁给现在的丈夫,没想到外表温和的丈夫,却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她稍有不顺从就拳脚相加。

 蒋静说,两个人当时是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的。婚后,俩人感情虽然挺好,但是她渐渐发现丈夫是个“大男子主义”,他认为自己作为一家之主,理所当然地享有“夫唱妇随”的绝对权威。

 结婚5年,蒋静一直没能怀孕,丈夫觉得妻子亏欠他,于是更加“霸权”,经常挑蒋静的毛病。“稍有不顺从,他就会抡拳头,刚开始也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不能生个孩子,另外说出去也怕父母操心,所以忍着,可是他却越来越凶狠。”后来,她发现丈夫和自家雇的洗脚女工有不正当关系,她向丈夫询问,谁知他火冒三丈,没吵几句,两人便大打出手,蒋静被丈夫打折两处肋骨。

 蒋静说,以前害怕家散了,挨打只能忍气吞声,可是现在丈夫竟然把自己往死里打,还找“小三”。“我现在真的很想离婚,想惩罚他,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做。”蒋静言语中透露着无助,因此来咨询工作人员。

 害怕家散或爱面子中年女性易遭家暴

 “虽然家庭暴力数量近年来有下降趋势,但是每天还是能接到不少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话。”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陈娅萍告诉记者,和蒋静一样,很多妇女长期遭遇家暴,却当成“家务事”不与人说。她接到的反映家暴的女性多为中年妇女,她们在遭遇家暴时,更加害怕“家丑外扬”,害怕孩子担心,所以默默忍受,本着“忍一时风平浪静”的想法忍受一次次家暴。然而往往退一步并没有换来“海阔天空”,而是更严重的暴力。

 陈娅萍说,这些遭家暴的中年妇女,怕孩子担心,所以总是默默忍受家庭暴力,害怕自己一反抗,家就因此而散了,孩子就没有完整的家了,因此“为了孩子”硬撑着。“可是反抗不一定就会导致离婚,相反可能会因反抗而减少家庭暴力,使婚姻变得更加稳定和健康。”

 “相比之下,忍受的行为促使家暴愈演愈烈,这种暴力环境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很多习惯都是习来的,耳闻目睹父母打打闹闹,孩子在与人相处时遇到矛盾和冲突也会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此外,她还告诉记者,没有经济来源,依附于丈夫生活也是部分妇女忍受家暴,不愿反抗的原因之一。

 第一次施暴就要反抗

 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遭遇家暴的女性,都认为家庭暴力仅仅是“家丑”而百般忍耐,不与外人道,孰不知家暴已经触犯了法律。按照《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市妇联提醒广大妇女,面对家庭暴力,要学会自我保护,不要顾及面子,要勇敢说“不”。家庭暴力一旦发生,受害者应及时报警、就诊、投诉,保留相关证据。

 妇联维权慈善义工心理专家解释,从行为主义理论上分析,一个人的某些行为是通过学习得来的,所以经验很重要,施暴者第一次施暴,受害者就及时反抗,不接受任何暴力行为,向他发出“如果再施暴,你将承担某种后果”的警告,那么即使暴力再发生,因为心理上的顾虑也会使暴力程度降低,不断地遭到反抗,不断降低暴力程度,直至暴力行为最终消失,有些夫妻就是这样不断互动,最终把家庭暴力遏制住的。如果害怕退缩,就不断地给对方一个“你可以接受暴力”的经验,那么他的暴力行为就会不断升级。

 专家提醒女性朋友,预防家暴,要从小事做起。通过研究众多的家暴案例发现,家暴行为都是从小事开始的。不少妇女对丈夫一些较轻微的暴力行为不在意,认为只是一般的家庭纠纷,“如果在小打小闹中你不指出他的过错,他日后就会采用更暴力的方式对你。”在发现丈夫有暴力倾向苗头后,要跟他谈心,要指出这样做的危害性,只有从小事预防,才能杜绝更严重的家暴行为。

 市妇联教你应对家暴

 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受害妇女可采取以下救助措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逃离施暴人,向所在居(村)委会、亲戚或邻居求救帮助;通过电话拨打“110”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由公安干警出面制止。还可以向社区妇女维权预警机构报告。或者,拨打12338妇女儿童公益服务热线和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帮助。若受到严重伤害和虐待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向熟人展示伤处,请他们作证;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以伤害或虐待提起诉讼。如果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改暴力恶习,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

 市妇联为妇女维权专设以下服务:

 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烟台的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接受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调解与代理。行政诉讼和刑事自诉代理、公证等事项的服务。

 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受害妇女可通过妇联介绍委托,家庭暴力鉴定中心对其伤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积极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证据,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妇女保护中心:本市范围内因家庭暴力,有家不能回,身心受到伤害的妇女,有县以上妇联介绍,可到家庭暴力妇女保护中心暂住,中心为其提供救助和保护。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施暴者进行法律、道德教育。电话:6682129或6685126转8002。

 家暴中长大33岁女孩恐婚

 市妇联婚姻家庭指导中心近日接待了一位女孩,名叫莉莉(化名),今年33岁了,还没结婚的她成了人们口中的“剩女”,而她剩下来的原因可能与别的剩女并不相同。她之所以“剩”,不是因为眼光高,也不想找个高富帅,而是因为“害怕”结婚。

 原来,莉莉生长在一个充满家庭暴力的环境中,在她的记忆中,爸爸常常喝得醉醺醺、深更半夜才回家,回家后就会找事,没头没脸地打妈妈。每当他们的“战争”爆发,莉莉就躲在角落里,吓得浑身发抖。“第一次目睹家暴时,看见爸爸像疯了一样,拿着哥哥的书包砸妈妈,我当时被吓得尿了裤子,从此留下后遗症。”莉莉回忆往事仍有些胆战心惊,“现在我听见别人说话声音大点,心跳就加快,浑身颤抖,以至于和身边的人都处不好关系。”对于异性,莉莉说:“看到男生我总是心跳加快,不是因为喜欢,而是脑中不由自主浮现爸爸打妈妈的场景。”对此,她非常苦恼。

 像莉莉这样,因为长期目睹家暴,导致心灵以及身体患上疾病的孩子并不在少数。据妇联权益部调查,生活在暴力家庭环境中的孩子67%性格消极、孤僻、忧郁、缺乏爱心、不信任人,其中78%的男孩有暴力倾向。因此,市妇联警示,家暴不仅破坏了婚姻家庭,还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夫妻之间应尽量避免武力解决问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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