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昨天公布了电动自行车的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包括“爱玛”“雅迪”“飞鸽”等知名品牌在内的17款电动自行车,重量超过国家标准。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全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达1.62亿辆。为了解电动自行车的质量状况,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20辆电动自行车进行比较试验,价格从每辆988元至2020元不等,标称产地包括天津、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等地区。
检测结果显示,20辆电动自行车中,有17辆的重量(又叫整车质量)超过国家标准,其中包括“飞鸽”“小刀”“新蕾”“雅迪”“爱玛”“欧派”等品牌产品,是此次试验中单项合格率最低的项目。根据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含电池)应不大于40公斤(kg)。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产品普遍超重的原因有3个方面,有的是基于安全因素,如须保证车架、前叉等结构件的强度,增加了管壁厚度;有的是为了满足电动自行车续驶里程的市场需求,加大了电池容量;还有的为了提高舒适性,安装了前叉、车架的避震器等。
除了车重量存在严重问题,其他一些检测项目中,也有不少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中消协的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共有10辆样本车车把的把立管强度不够,易导致变形或断裂,会使车辆失控而给骑行者造成伤害。“爱德森”“志成”“新蕾”“Cross高仕”等4款样本车的脚镫间隙不合格,在骑行转弯时脚镫将会触地,易使车辆失控造成危险。“三枪”“艾美达”“爱虎”“星月神”等4款样本车的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存在问题,会影响电池、电动机等系统的可靠性和工作寿命。
标称为“远豪炫丽”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达到26公里/小时,超过了国家标准要求的20公里/小时。此外,该款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前叉组合件耐疲劳强度也不达标,在实际骑行中易断裂而引发事故。这款电动自行车也被判定整体不达标。
中消协督促厂家,应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质量贯穿在生产以及销售的全过程,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