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谭欣雨)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直属高速二支队诸城大队执勤民警在日常路面巡查工作中,成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套用他人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期间,通过集成平台预警,民警发现一辆行驶车辆逾期未年检,存在异常,随即引导车辆驶入服务区接受例行检查。检查中,驾驶人向民警出示了纸质驾驶证。民警细致核查发现,该驾驶证状态异常、早已过期失效。
为核实驾驶人真实驾驶资质,民警让其登录交管12123平台核验信息。驾驶人起初刻意隐瞒,谎称没有注册使用过平台,企图逃避检查。民警凭借丰富执法经验细致核查,确认其注册过交管账号,只是未申领电子驾驶证。即便证据逐步明晰,驾驶人仍拒不承认自身无驾驶资质。为彻底查清事实,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身份证进行比对核验。经仔细比对核查发现,驾驶人所持驾驶证的姓名、身份信息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不符,仅证件照片更换为本人照片。在铁证面前,驾驶人最终如实交代实情:其本人从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所持证件是私自更换照片、套用姐夫的驾驶证,长期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该驾驶人无证驾驶、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执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收缴变造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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