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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10月起实施 不能退还或终结

2013-09-03 09:21:15 来源:转载
 

汽车三包10月起实施 不能退还或终结

 

汽车三包10月起实施 不能退还或终结

难产多年的汽车三包下月起实施,国内外各大汽车厂商面临“大考”。往年购车旺季的9月,很可能因消费者持币待购而“失色”。正因此,上汽多家车企已“提前”布局实施汽车三包政策。

业内专家指出,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在汽车三包中可能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有一个合理的第三方机构来明确三包各方的责任很重要。

“持币待购”等待落地

汽车三包10月起航,不少消费者从今年6月开始就已“持币待购”等待三包落地。 “本来打算6月买车的,转念一想汽车三包10月份开始实施,早买反而享受不到三包政策。 ”消费者秦先生对记者说,“思量再三后,将购车时间推迟到10月底,那时候可享受三包政策,相对而言售后比较有保障。 ”

如秦先生所盘算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往年购车小旺季的9月很可能因消费者持币待购而“失色”,这显然是车企所不愿看到的局面。正因此,多家车企已“提前”开始实施汽车三包政策。

上汽集团昨日宣布,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享受“汽车三包规定”的服务,上汽集团乘用车公司主动推出针对新购车用户的“超长质保”与“提前三包”等措施,再度以实际行动向市场与消费者表达诚意。

据了解,从2013年9月2日起,新购买荣威和MG全系列车型的车主,上汽集团乘用车公司将提前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并享受3年或10万公里 (两者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担保期,使新购车车主在10月1日汽车三包正式实施前一个月,即可享受到三包的“红利”。 3年或10万公里的质保期,不仅远高于国家汽车三包规定3年6万公里相关规定,更高于国内众多主流合资车企。

与此同时,东风标致官方宣布,于9月1日提前实行汽车三包政策,承诺东风标致100%按国家汽车三包政策,制定品牌三包实施细则,该政策适用于品牌全系车。这也意味着,9月1日起购买东风标致品牌旗下车型的客户,将提前1个月享受三包政策。

8月30日起,凡购买广汽三菱品牌家用汽车产品,即可提前享受国家汽车三包政策。进一步体现广汽三菱对客户的关怀,让客户充分享受贴心的售后服务。

不能退换或将终结

随着汽车三包今年10月实施,汽车买来不能退换的历史或将终结。汽车三包中罗列四种情形可以退换车,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实际操作过程中绝非那样简单。

在现实的汽车维权纠纷中,往往可看到这样的例子:车辆出现问题时,经销商或厂家认为这是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从而将问题排除在质保范围之外,而消费者若有不同看法,则需要找其它权威机构来认证。

这时车主面临两大难题:首先,国内现有的许多机构很多是汽车制造商控制,代表的是他们的利益;其次,对车辆进行质量问题认证,往往需要巨额费用,有时可能超过车辆成本的30%,这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显然是无法承受之重。

汽车产品实施 “三包”,面临 “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 “有一个合理的第三方机构来明确三包各方的责任很重要。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市场分会常务副理事长苏晖表示。

此次颁布的“三包”规定中,涉及到汽车产品出现问题后进行产品鉴定的第三方机构以及更多的操作细则尚未明确。对此,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这个不是很好明确,因为其中牵涉太多部门和机构,以及不同处置机构之间的利益纠葛。 ”

在当下中国,独立的第三方汽车鉴定机构常年缺失,消费者若在遭遇纠纷时需寻求专业检验和鉴定,困难重重。而且检测标准不统一,很多消费者不知道检测哪些项目对自己有利。汽车行业专家张志勇表示,“现在的汽车三包售后是参差不齐的。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期望三包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在目前这种参差不齐的情况下,自然会有这种质疑的声音。 ”

有专家指出,政府主管部门只确定了汽车“三包”实施的时间点,却忽略了如何保证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三方的权益,如何使“三包”真正落地执行,司法部门做司法鉴定都将是一个难题。

经销商恐成夹心饼干

“对于经销商来讲这是头疼事儿,不是愉快的事儿。 ”面对实施在即的“汽车三包”,有经销商这样向记者吐槽。

“三包政策如果真正实施,将给4S店带来很大的冲击,设施设备工作流程肯定要有大变化。 ”吴中路某家4S店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汽车三包还需要在很多方面进行细化。最关键的是不要让4S店成为厂家踢皮球的工具,变成夹心饼干。 ”

“我们每年大概会发生5起左右消费者投诉或要求退换的案例。 ”他对记者表示,“如果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后,这个数字肯定会疯涨,可能每个月就有5起。如果没有厂家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势必会打乱经销商的经营常态。 ”

上述人士表示,经销商遇消费者投诉或要求退换,都是自己出掏钱尽量满足消费者要求息事宁人。如果按三包要求中给消费者退换车辆后,和厂家交涉期会很漫长,最后经销商将是两头受气。

罗磊表示,“三包规定内容与此前公开的征求意见稿相差不大,三包责任主体仍是销售者,通篇规定对汽车生产者责任没有明确标明。按现有条目看,汽车生产者责任太小。 ”

三包规定指出,三包责任由销售者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但关于生产者与销售者责任界定,并无更多表述。

在家电、手机等诸多行业,“三包”责任主体都是销售者而非生产者。然而,汽车作为构造和零部件都极其复杂的产品,许多时候出现问题并非销售者可解决。 “以前遇到要求更换、退货的消费者,我们一定先向厂家请示,如果厂家不批准,经销商不敢擅自做主换车、退车。 ”前述经销商这样表示。

“选厂家还是经销商是责任主体,是一个非常纠结的问题。在厂商关系中,经销商原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由他们全权担负起‘三包’责任,今后若出现相关追偿,厂家能否承担起相应责任? ”罗磊担心,由三包引起的厂商纠纷恐怕会增多,双方关系将进一步紧张。

三包规定多年未能出台,被认为与各方推诿责任、互相扯皮有关。 “与力量分散的经销商相比,整车生产厂家在规定制定过程中无疑掌握更大的话语权。但如果厂家不能担负起应尽的责任,而是一味将责任推给经销商,三包执行力度或将大打折扣。 ”业内分析人士说。

汽车三包的利益博弈

汽车三包从酝酿到今年10月正式实施,走过了整整10年的利益博弈。

众所周知,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保障我国消费者利益,有利于规范车企及销售者行为,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早在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准备起草汽车三包草案,次年组织召开汽车三包讨论会,然而汽车厂家则表现抵触。2004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5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召开汽车三包讨论会,但各方在核心问题上仍未取得一致,汽车三包此后陷入沉寂。

“汽车三包难出台的最大阻力来源于汽车厂商。 ”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对于汽车厂家来说,汽车三包政策一旦推出,无疑会大大提高产品和运营成本,特别是对于我国中小汽车企业,由于资本和技术的不足,三包政策对这些企业的经营将带来一定程度的阻碍。

此外,有报道指出,还有一方面原因源于汽车三包的实施细则不好界定。汽车属于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其质量问题成因复杂,不仅涉及汽车本身,还可能涉及道路、设施以及驾驶人的原因。因此,判断汽车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就显得尤为复杂。鉴于汽车产品的复杂性以及历史原因,汽车行业不愿承担过重的责任,导致汽车三包规定迟迟不能出台。

不过,沉寂多年的汽车三包终于在2011年迎来转机。该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召开听证会听取消费者、生产商、行业协会、销售商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紧接着,2012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修改后的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并于2012年6月27日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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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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