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最具吸引力”系列榜单发布活动的通知》(鲁就办〔2024〕5号)要求,通过大数据拟定推荐入选单位名单、相应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核实相关信息、征求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等程序,拟确定2023年度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最具吸引力”城区10强、县城10强、经济技术开发区10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强、国有企业100强、民营企业100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单位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2024年3月25日至27日)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应告知真实姓名,邮件应注明联系电话、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或邮件,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531-51788058,51788162
电子邮箱:sxrst@shandong.cn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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