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3年8月1日—9月12日(工作日)。
受理地点:诸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助学贷款受理窗口,地址:诸城市中天路567号。
二、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本专科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贷款期限:不短于6年,最长期限不超过剩余学制加15年。(建议多选几年,毕业可提前还款)
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诸城市,其他监护人情况年龄必须年满25周岁(父母健在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为父母)。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
1.经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1份(申请表请到大学生贷款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 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通过了高中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无需签订家庭经济情况承诺书。其他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先签家庭经济情况承诺书。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贷款学生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为学生证)原件。
4.户口本原件。
5.首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时,贷款学生必须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签字。
再次贷款学生:
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网上贷款,按照系统提示办理。
贷款资格为个人承诺,不论首贷续贷,无需盖章!
四、申请流程
首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大学新生必须拿到通知书之后才可注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贷款申请”,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导出申请表的后面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不需要盖章),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办理地点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高校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6.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10月10日前,查看高校是否录入回执,11月中下旬左右,贷款发放,可登录系统查看,系统会给手机发送短信,本人手机号如有更换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新。)
再次贷款学生(建议网上办理):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登录系统。
2.点击“贷款申请”,填写申请信息。申请最后,选择网上办理,等待资助中心确认后,学生手机收到回执验证码即完成受理过程。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打印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提请高校相关部门录入回执即可。
五、小贴士
(一)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二)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方式二:拨打95593重置密码。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三)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金额划到学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中,您可以将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与您名下的Ⅰ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您可以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联系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现场完成办理贷款后,工作人员会指导开通账户或绑定已有账户。相关开立、绑定、关联和提取操作,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特别提示:
1.助学贷款不是无息贷款,贷款学生就学期间利息由国家补贴,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利息。
2.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借款学生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等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诸城市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36-6064876。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1日
责编|宋伟 编辑|冯玉玺
来源|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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