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
(一)需现场提交的考察材料
上述人员须将下列有关材料于7月21日当天上午6:30前报送至诸城市文化路小学(东关大街387号)五楼报告厅。
1.报考时所用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先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截图,教师资格证发放后再提供原件);
3.具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及有工作单位人员提供);
4.所在单位工作鉴定(有工作单位人员提供);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7.定向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以及从事“三支一扶”志愿服务工作的证明材料,诸城籍在外服务的“三支一扶”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诸城生源在外服务的“三支一扶”考生须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二)人事档案
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292名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按照调档函的要求于7月26日前转至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邮寄所需的地址等信息见附件2调档函)。
提取档案调档函和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介绍信见附件2和附件3,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彩印使用。相关部门需要原件的,请到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409室领取。
二、体检
根据《简章》规定,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本次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7月21日(星期五)。
2.报到地点及时间安排:所有参检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其中,选岗到诸城的2023届公费师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7月21日当天上午6:30前到文化路学校西校区(东关大街387号)五楼报告厅集合,统一到体检地点。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聘单位将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招聘单位将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有关事宜及要求
1.应聘人员须于7月19日前确认是否参加体检或放弃考察体检。如放弃考察体检,需手写放弃声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放弃原因、本人亲笔签名等信息),手写的放弃声明与本人身份证头像面放在一起拍照,照片发送至邮箱zhuchengjszp@126.com。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考察体检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教师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4.《2023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中规定:应聘人员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中规定:要在体检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测试时间为7月21日下午,具体测试方式、测试地点等事宜7月21日现场通知。
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个人联系方式变化的,须及时与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36—60625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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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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