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郭先生咨询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在哪里发放的问题。
答复:郭先生于2023年2月在粮油储运公司退休,根据《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鲁卫发〔2022〕3号)第六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因为郭先生错过了2023年2月份诸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集中申请确认时间,所以郭先生可以在2024年2—3月到户籍所在社区或居委会申请相关的独生子女待遇,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从2023年2月计算。郭先生表示满意。
市民王先生咨询下岗20多年,两年以前到退休年龄,独生子女费一直未领取,该怎样办理的问题。
市卫生健康局的工作人员线下和王先生做了进一步沟通,因王先生是原棉纺织厂职工,如王先生在该企业破产后未到其他单位上班,而是将劳动关系直接迁移至代理中心,根据诸政办发〔2018〕15号《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其符合一次性奖励扶助政策,可到企业主管单位申请。如王先生在该企业破产后将劳动关系迁移到其他企业,则符合城镇奖扶金领取政策,可到户籍所在居委会申请城镇奖扶金,并告知申请方法及办理流程。王先生表示满意。
●7月5日上午8:00到8:30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刘墨忠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就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园林绿化、城乡环卫保洁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在线沟通交流。
●7月7日上午8:00到8:30,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高彦青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就有关体育活动开展、体育设施配建以及体育彩票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在线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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